玉林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
时间:2025-09-22 来源: 网络 阅读:次
(一)已修满学分(80个学分)
其中: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(含70分);毕业论 文成绩等级达中等以上(含中等),且毕业论 文已按学校要求完成相似度检测,重复率不超过30%,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材料。
(二)外语水平合格
1.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。英语专 业必 须参加日语考试且成绩合格,非英语专 业考试语种不限。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免考学士学位外语,外语水平认定为合格:
(1)非英语专 业的学生,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以下外语等级证书之一:
①《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》(三 级或四级),或《成绩报告单》成绩达到425分;
②《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》(A 级或B级)。《日本语能力认定书》N4级及以上。
(2)英语专 业的学生,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获得如下日语等级证书:《日本语能力认定书》N4级及以上。








